关于举办“新政解读与产融创新操作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一届政府政策主脉络的基本展现,中国经济正式进入“新时代”。基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中国社会经济的新一轮发展周期将呈现全新的战略布局和潜在机遇。同时,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融等金融新业态加速崛起,这些颠覆传统模式的新金融形态与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改革等政策导向多元碰撞,复杂互动,正在急速而剧烈地重构中国金融业的全局图景。

为引导实体经济在“新金融时代”建立正确的金融观,善用金融,推动地方基建建设、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安稳地发展,解读“新政”下的地方政府平台发展方向,从而在经济金融新时代背景下帮助政府平台平稳过度。商务部培训中心将举办“新政解读与产融创新操作交流会”,参加学员由我中心颁发证书。该培训由北京四季讲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6月21--23日(21日全天报到)   山东-济南

二、核心价值

1.解读《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

2.全面提升政府平台及相关人员对于金融投资与资本运作的概念理念,开拓视野;

3.了解所有可用的金融工具、金融创新融资模式;

4.学习现行新政下的金融工具与旧政前的区别;

5.探讨如何合规运用新政策下的金融工具;

6.建立政府平台的融资渠道人脉网络。

三、课程设置

(一)政策解读

1.财金【23】号文逻辑框架

2.财金【23】号文的核心出发点

3.条款原文解读

4.中心思想提炼----四条底线

5.在财金23号文前还有哪些文件对穿透资本金核查有要求

6.财金23号文穿透核查项目资本金要求和以往有什么变化

7.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否局限于银监会大名单

8.约束金融企业的三大规范要求

9.七种违规举债的模式

(二)融资方式

1.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时应审查的重点

2.如何理解“不得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统一授信”

3.新政下的城投债

4.新政下的地方政府债券

5.新政下的资管

6.解构PPP

7.棚改和易地扶贫是否受到影响

8.产融结合下的企业融资模式

(三)项目特色融资渠道对接

政府平台主体融资

1.地方债的发行       2.公司债的发行

 政府平台项下实体企业融资

1.企业商业贷款       2.商业保理

3.企业主体上市       4.并购参股协作

 政府基建工程融资

1.资产证券化         2.PPP项目融资

政府保障项目融资

1.基金               2.资管计划

 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1.融资租赁           2.合同能源管理

3.BT\BOT(承建方垫资)

 招商引资税源沉淀

1.税收返还政策       2.园区招商政策

3.机关服务政策       4.公司便利政策

   项目对接与洽谈交流

、培训对象

各地政府主管融资部门(商务厅、委、局、财政、金融办及其它主管融资部门)、内、外融资租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风控人员、融资租赁产品研发人员、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等。

五、培训师资

此系列课程拟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商务部相关司局、高院、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领导、各地方协会、业内资深专家、大学教授、知名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业务一线人员等组成教育培训小组。

六、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每人3600元,另两天中餐200元,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住宿可以让会务组代安排;报名参加者请将附件填完后邮件或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将根据报名回执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乘车路线等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品   顾喜梅   刘筱  高明

电  话:010-85094847 ,010-69759898

传  真:010-85094846

手  机:18610057784

http:// pxzx.mofcom.gov.cn/

E-mail:zulinvip@163.com       

 

附件:新政解读与产融创新操作交流会报名回执表